这个事件我更倾向于银行负全责。
看到当时的监控截图,事故发生只在几秒的时间内,一个两岁的孩子生命就这样没了,真是让人痛心。
银行这样的公共场所是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,根据《侵权责任法》规定: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,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。
银行的填单台是向所有人开放的公用设施,一个两岁孩子随手一扒就立即发生倾塌,可以说明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了。
同时我认为家长不存在明显过失不需要负责,因为家长之前一直看着孩子的,只是办理完业务稍微低头整理了一下材料马上就找孩子了,孩子离开家长身边几秒钟即发生了危险,当时场景是在相对比较安全的银行,而不是危险比较大的马路边或者室外,我们不能苛求家长每一秒都人目不转睛地盯着孩子。
而且我觉得,就算家长当时不是在办理业务,就是在一旁看着孩子,孩子去扒那个台子,两三秒的时间也是很难及时阻止的,悲剧发生的原因还是在于银行的公共场合的公共设施存在隐患。